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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五部门14日联合发出通知,自9月15日起,我国将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具体商品名称及税号详见附件)。
这次出口退税和加工贸易税收政策调整属结构性调整,是国务院今年实施宏观调控政策采取的综合措施之一,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外贸转变增长方式,推动进出口贸易均衡发展。充分体现了限制“两高一资(高能耗、高污染、资源类)”和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赏罚分明”原则。
此次调整不涉及箱包产品。
附件:出口退税调整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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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轻工商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