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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101、102届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单位实行资质认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商广函字[2006]1396号
各交易团、联合交易团各分团、各进出口商会、外资协会:
经商务部批准,第96届广交会首次实行《特装布展资质认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通过近五届广交会的实行情况看,资质认证对规范施工单位的管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升特装布展档次和效果,提高现场筹、撤展运作效率都有显著的成效,参展企业普遍予以肯定和支持。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特装布展施工单位的管理,优胜劣汰,让更多管理规范、重合同、守信用的施工单位为广交会的参展商提供服务,外贸中心拟对第101、102届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单位重新实行资质认证,修订后的《管理办法》见附件。由各交易团(分团)、商/协会推荐特装布展施工单位,外贸中心按照《管理办法》对申请资质认证的施工单位进行评审确定。具体工作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请各交易团(分团)、商/协会于2007年1月12日前推荐符合必备条件的特装布展施工单位(数量不限),并将具体资质材料以书面形式报至外贸中心。
地址:广州市流花路117号,邮编:510014
联系人:交易会工作处展务科:陈翔、郑晓虹
联系电话:020-26080817,26080830
传真:020-86681600
二、外贸中心于2007年1月20日前将通过初选的单位名单在广交会网站公示(
www.cantonfair.org.cn
)。
三、2007年1月30日至2月1日,外贸中心组织通过初选的施工单位举办培训班,进行广交会布展施工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知识、用电安全知识等内容的培训和考核。具体培训计划另行通知。
四、外贸中心将于2007年2月9日前在广交会网站公布通过考核获得广交会特装布展资质认证的特装布展施工单位名单,同时向交易团、商会发出书面通知,传达至各参展企业。
专此通知。
附件: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资质认证管理办法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